关于组织2022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工作的通知

  • 赢博在线手机版(大中国区):2022-03-25 17: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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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确保2022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申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现将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对象是2022届(2018级)本科毕业生
二、成果认定时限
       自2021年11月至今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均在申请之列,去年已上报并认定的创新创业成果不得在本次重复上报。
三、认定流程
1.学生申请
       请学院向相关学生转发本通知,学生本人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webroot/chuangxin/cxxf.html)学分认定模块中点击“2018、2019、2020级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入口”,输入用户名密码(即数字校园的用户名密码)进入平台系统,然后点击“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填报流程及要求详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1)。
       2022届本科毕业生登录系统后,应认真查看所获创新创业学分情况,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积极申请,本次申请为2022届毕业生毕业前的最后一次申报,学生应及时申报,保证材料应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学院统计和审核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2022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全面统计和申报工作,对于创新创业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进行学分预警,并通知到学生本人,确保毕业生按时完成本次申报
       学生填报完毕以后,学院管理员(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在“创新实践管理平台”的“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中进行学院审核提交。学院管理员操作使用说明详见院级管理员操作手册(附件2)。
3.学校审核
       学校创新创业学分审定小组将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认定。
四、时间安排
       学生填报时间:4月1日—4月10日;
       学院审核时间:4月11日—4月15日。
五、相关申请材料
       操作手册、《社会实践类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和《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学分问题汇总表》等材料详见附件。
       每个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并加入QQ群:471103197,如有数据填报相关问题,可汇总后在群中咨询。
六、联系人及电话
       顾岱泉  18941130399
       顾洪涛  1804113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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