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整体安排,学校现决定开展2023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1年申请延期结题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22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结题的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国家级、省级项目由学校组织结题验收;校级项目由学院组织结题验收。
2.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11日-13日登录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cxcygl.lnnu.edu.cn/),点击统一身份认证并输入用户名密码(即数字校园的用户名密码)进入平台系统完善信息,在系统中上传《辽宁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并完成项目成果填报等工作。各项目学生负责人可扫码入群进行咨询,QQ群号:558368170。
注:结题验收报告中所有签字处应为手写签字,并经学院盖章后扫描PDF版上传系统。
3.各项目校内指导教师(包括第二指导教师)于4月12日-13日登录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cxcygl.lnnu.edu.cn/),点击统一身份认证并输入用户名密码(即数字校园的用户名密码)进入平台系统进行项目审核。
3.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答辩时间为4月18日-20日,请各项目学生负责人加入QQ群485473234,具体事宜详见群中通知。
4.校级项目由学院组织结题答辩工作,各学院请于4月18日-20日组织完成结题答辩工作。
四、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并在系统中上传。
2.对于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结项答辩未通过的项目予以撤项处理,学校收回项目资助经费。
3.申请免于结题答辩的项目请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免于结题答辩申请书》(附件6)。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示免于结题答辩的项目名单;审核未通过的项目,需进行正常答辩。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免予结题答辩:
(1)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成果在省级及以上级别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等)上发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同时要有项目编号);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专利(第一署名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研究成果在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参见《辽宁师范大学竞赛目录》)中获C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创业训练(或实践)项目:创业项目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参见《辽宁师范大学竞赛目录》)中获C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在校期间成功注册公司。
4.国家级项目和省级项目,汇报答辩时间不超过4分钟。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4月14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和申请免于结题答辩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免于结题答辩申请书》(附件6)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创新创业办公室(102B室),各学院于4月20日前在创新创业管理平台完成项目结题审核,并将《辽宁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创新创业办公室(102B室)。
联系人及电话:
顾老师 8215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