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类成果统计工作,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21〕38号),现开展有关数据填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切实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统计时间和内容
(一)时间范围
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二)填报内容
1.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成果:指教师指导学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成果(不包括教师指导学生竞技表演创作类成果、研究生学科竞赛和本科生教师教育类竞赛);
2.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指教师指导学生的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2022年结题项目;
3.教师指导学生入选大创年会成果:指教师指导学生大创项目入选国家或省级年会的作品,分为学术论文、经验交流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
4.教师指导本科生发表论文:指教师指导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本科生为第一作者,我校教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成果。
(三)申报成果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入选大创年会成果需提交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报送日期,尚未取得正式获奖证书原件的成果,可顺延至下一年度报送);
2.教师指导本科生发表论文,需提供期刊检索证明、论文检索证明、封面页、目录页和论文赢博在线手机版(大中国区)复印件一份;
3.各学院需对提交材料严格审核,汇总表上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受理方式
(一)报送时间
1.全部材料均报送电子版,截止时间11月22日。
2.材料报送方式: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和支撑材料汇总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XXX学院创新创业类成果汇总),于11月22日11时前发送至邮箱:lsdcxcy@163.com;纸质版材料于11月22日17时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
顾洪涛 82159995
韩 闯 82159992